(一)服务原则: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坚持依法、便民、高效和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;实行“一次性”告知和“一站式”服务。
(二)服务质量: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定和国家水土保持法律、法规要求,坚持事实求是,认真开展调查、测算和编制工作,确保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客观、全面、规范。
(三)办事时限:根据方案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,在签订协议并受理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后,在下列时间内编制完成: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5 - 10 个工作日;报告表1-3个工作日。同时,坚持快事快办、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原则,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因特殊情况在期限内完不成的,要说明原因。
(四)自律原则: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不徇私舞弊,不弄虚作假,不违反规定接受服务对象礼品、礼金和吃请。
(五)监督电话:0539-8180909